英駐港領事館職員深圳被拘留15日 《環球時報》:鄭文傑涉賣淫嫖娼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8/22 18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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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環球時報》報導鄭文傑因賣淫嫖娼被拘留。

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的港人職員Simon Cheng(鄭文傑),8月8日由內地返港期間失去聯絡,懷疑被內地當局拘留。事主家人多日以來無法得悉拘留原因、非常擔心。內地傳媒《環球時報》今天(22日)獨家報道,指鄭文傑涉及賣淫嫖娼因而被行政拘留15日。

內地《環球時報》的獨家報道中提到,羅湖警方透露鄭文傑於8月9日因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六十六條之規定,被羅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六十六條即賣淫嫖娼,該條例規定,賣淫及嫖娼的人可被拘留10日以上、15日以下,以及被罰5000元以下罰款。如果犯罪較輕的,或被拘留5日以下或罰款500元以下。

對於有人質疑內地警方在拘留Simon後,為何沒有通知其家屬,羅湖警方回應是他自己提出此請求,因此警方根據他的請求未聯絡其家屬。

羅湖警方又表示,中國是法治國家,任何人、任何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,都會受到法律的懲罰。《環球時報》總編胡錫進今日在Twitter上透露,警方有意降低對其名譽的不良影響,但是英國外交人士和傳媒「毀了他」。

香港電台向Simon家屬查詢,家屬表示不會就報道作回應,公道自在人心。

Simon家人21日(星期三)凌晨在Facebook發聲明,表示他在8月8日上午由前往深圳公幹,當日搭乘高鐵回港,晚上10時許WhatsApp及微信告知女友正在過關後失去聯絡。

家人翌日即8月9日曾向警方及入境處求助,僅被告知可自行回內地報案。入境處與駐粵辦聯繫後,於8月10日口頭告知他被行政拘留,但稱無法得悉拘留原因、場所及期限。

家人直至20日仍未有收到內地有關部門的行政拘留通知書;根據相關法例,該通知書理應於被扣押24小時內發出;家人亦從未收過任何文件確認他是被當局正式拘留。其家人於8月9日向英國領事館求助,而領事館亦表達高度重視,曾嘗試瞭解情況但一直無法得知更多資訊。